一、如何拿到日本绿卡?
问题一:怎样在日本获得绿卡 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二.独立生计要件:独立の生计を婴啶俗悚辘胱什又は技能を有すること
能够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现有的资产以及技能能够推断出以后可以在日本进行正常安定的生活。
三.国益要件:その者の永住が日本国の利益に合すると认められること
必须能够认定对日本所做出的贡献(在永驻申请时,此点将作为重点审核),具体审核对象有以下4点:
1、原则上在日本连续10年以上(注1)获得在留资格,并且其中有连续5年作资格或者居住资格(注2)。
2、在日本没有任何刑事犯罪以及罚金等问题,履行合法的纳税义务。
3、在所有的在留资格期限中,必须拥有过最长期限的在留资格。(比如,入管法规定工作签证的在留资格期限是1年至3年,3年的资格属于最长的期限自个,所以在申请永驻的时候,必须有过曾经获得过3年签证的经历)
4、从公众的角度审核,是否有危害社会的可能。
注1.关于[连续10年]的名词解释:
“所谓的[连续10年]并不是只通算10年,也就是说,一旦彻底回国之后,再办理手续来日本的话,中间不再日本的时间不被计算在内。
但是在取得[再入国许可],临时回国的情况下,是属于连续10年范围之内。需要注意的是1年、2年的长期回国,也有不被计算在内的情况出现”
住2.关于[5年作资格或者居住资格]的名词解释
“[5年作资格或者居住资格]其中的工作资格包括[投资经营][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的特定工作活动所拥有的在留资格。居住资格根据身份?地位不同,除[永住者]以外还包括[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
另外,[留学][就学][研修][特定活动(技能实习)]等作为原则上来说不属于工作范围,因此不属于工作资格。因此,加入曾经在日本拥有6年的[留学]资格进行留学,在毕业之后又拥有[技术]签证在日本工作4年,合计在日本生活工作10年,但是由于工作时间没有达到5年以上的标准,因此不能获得永驻资格。”
补充原则:在属于以下任意一点的情况下,可以缓和连续在日本10年的限制。
1、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以及特别永住者的配偶的情况,在结婚3年以上并且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
2、拥有[定住者]的在留资格,在日本连续生活5年以上
3、被认定为难民的情况,被认定后在日本连续生活5年以上
4、在外交、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被认定对日本有贡献的人物,并且在日本工作生活5年以上。
问题二:怎么条件拿日本的绿卡 日本不像加拿大那样拿钱就能移民的国家,
一般人在日本连续住满10年,且里面有5年连续工作有纳税记录,可以申请永驻或申请入籍但是入籍中国国籍就没了。
跟日籍或永驻人士结婚,3年后差不多就能申请。
问题三:日本绿卡永住签证如何获得 你好
1、永住许可,属于日本法务省法定在留资格的一种,其法定正式名称为「永住者」。入籍的称为【⒒】。
外国人获取永住许可之后,可以具备如下资格:
a.【不改变出身国的国籍。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终生自由进出日本,不再需要办理任何签证手续(但是必须办理再入国许可,并且每3年之内至少进入日本一次,以便延长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否则再入国许可失效,永住许可也自动失效)】
b.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在日本不受任何限制的从事任何就劳活动,包括开店、经商、设立会社等等
c.除了政治权利之外,可以享受与日本人相同的福利保障,但是也必须承担与日本人相同的纳税义务
d.有资格在日本办理个人信贷业务,例如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等
2、见第一条的a。
3、免签和永住无关。
4、①持有「就劳」类签证的外国人,申请永住许可的资格
(以下所有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a.在日本连续居住已满10年以上(其间在留资格无中断),并且其中至少有5年,持有就劳类签证
b.当前持有3年在留期限的就劳类签证
c.正常缴纳住民税,具备在日本维持安定生活的资产和能力,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病
②持有「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或者「永住者の配偶者等」签证的外国人,申请永住许可的资格
(以下所有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a.从取得「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或者「永住者の配偶者等」签证开始,保持正常婚姻生活已满3年,并且其中至少有1年,是在日本国内居住
b.当前持有3年在留期限的「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或者「永住者の配偶者等」签证
c.正常缴纳住民税,具备在日本维持安定生活的资产和能力,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病
③持有「定住者」签证的外国人,申请永住许可的资格
(以下所有条件必须全部满足)
a.从取得「定住者」签证开始,在日本连续居住已满5年
b.当前持有3年在留期限的「定住者」签证
c.正常缴纳住民税,具备在日本维持安定生活的资产和能力,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病
④对日本有特殊贡献的外国人,申请永住许可的资格有所缓和,具体请参考官网说明
(依据法务省2005年3月31日发布的标准)
--非专家
问题四:日本申请绿卡的条件 关於在日本申请永驻资格,从一踏上日本开始就道听途说的听到了很多的版本,有的说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够 10年的就可以申请,有的说留学时间有一部分被计算在内,有的说之後理工科的留学时间被计算在内,等等等。在这N多的版本里,那个是正确的呢?在查询了很多资料之後,总结了以下一些文字,希望对那些对永驻资格感兴趣的朋友有一些帮助。
永住许可是什N?
属於 27种签证资格之一的永驻许可,可以简易的理解为在拥有本国国籍的情况下,或者在日本长期居住的权利,也可以理解为日本绿卡。
在谈到永驻许可的时候,一般都会与另外两种资格进行比较,定住者和归化(以後的文章里进行详尽介绍)。永住者和定住者所获得的特殊资格内容基本相同,但是在获得永驻许可资格後将获得永久的日本居住权,并且可以进行房屋贷款在日本购房。由於永住者自身还属於外国人身份,在从日本出国的时还需要办理再入国许可,并且需要办理外国人登陆证。
永住许可需要什N条件?
日本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规定,以下三点作为永驻资格审核时的标准。
一。素行要件:素行が善良であること
遵守日本法律,平行端正,日常生活不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二。独立生计要件:独立の生计を婴啶俗悚辘胱什又は技能を有すること
能够支付在日本的日常生活,现有的资产以及技能能够推断出以後可以在日本进行正常安定的生活。
三。国益要件:その者の永住が日本国の利益に合すると认められること
必须能够认定对日本所做出的贡献(在永驻申请时,此点将作为重点审核),具体审核对象有以下四点:
1,原则上在日本连续 10年以上(注1)获得在留资格,并且其中有连续 5年作资格或者居住资格(注2)。
2,在日本没有任何刑事犯罪以及罚金等问题,履行合法的纳税义务。
3,在所有的在留资格期限中,必须拥有过最长期限的在留资格。(比如,入管法规定工作签证的在留资格期限是1年至3年,3年的资格属於最长的期限自个,所以在申请永驻的时候,必须有过曾经获得过 3年签证的经历)
4,从公众的角度审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