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就三四千,哪有那么多啊。辞职了现在还欠我半个月工资,拖拖拉拉的也不给。而且人员流动很大,那都是干的一年半载的,再长了极少。大多人干不了两天就走了,天天做的就是打印复印,把纸质文档抄成电子版的。对外招聘职位写的会计/审计,其实根本都不是,好多人都是这么给蒙进去了。
申请美国绿卡需要多少费用和流程1.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为了获得绿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一1学生身份转为H一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向局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绿卡。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他申请美国符合美国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个别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部分持F一1学生签证的人士,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士后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请。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局提出移民申请;(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径,向局提出申请;(3)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身份进入美国。3.L类签证申请绿卡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中的第一优先类,向局提出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手续和程序简易,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要。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一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通常,局会在
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只要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直接向局提出移民申请。这些人如通过专业律师,援引“国家利益和推荐信,论文是特殊能力的硬指标,推荐信的写作技巧也是成功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研究中取得了具体成功,但还未来得及发表成果的人,靠推荐信的作用。对于某些在校的高学位学生来说,也可利用这一程序,提前申请绿卡。取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递交美国的“1040税收申报表”,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若被证实触犯了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近年不少港、台的华人申请到美国,但是当取得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后,便纷纷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发展。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境时间超过一年者,应先向美国局申请回美证。回美证自离境时起有效期可达两年,如两年内当事人仍然没回美,则只有向美国驻海外领事馆申请“特别”签证,获准后方能返美。局会考虑下列因素,以决定申请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包括: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是否继续以居民身份申报税、保持与美国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房地产证明书、银行帐房、信用卡、有效驾照等等)、申请人亲属及家庭成员所在地、申请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有意成为美国公民的绿卡持有人必须明白,回美证虽能保留其绿卡,却不能缩短用来申请入籍所需的时间,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时间和实际上居留时间。同时在申请人入籍时,申请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有一半时间居住在美国。为要保全永主居留权,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下列具体行动可供参考:(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5)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万美元可以免税。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应该填写1040表格,同时还应该填写1116表格,以计算多少收入可以免税;(7)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8)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对于移居美国的外国公民,在未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前,即入境后的5年之内如果要回国,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观光的话,因期限长短不同,有4种不同的证件可供出入美国国境使用。(1)出入境加注。新领到永久居留身份证明以前,可凭原持护照上的加注印章作临时出入境的签证。此种印章是在入境时,口岸官员作为入境查验,而加盖的入境许可证章,允许持证人在半年或一年之内凭此证明进出美国。(2)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即绿卡。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即能返回,可凭此种证明出入境。(3)再入境许可证。外籍侨民如欲离开美国在一年以上,应该在离境3个月前,向局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即回美证,此种证件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持有再入境许可证明的人,在国外旅游或经商后,意图再返回美国时,不必申请签证。申请再入境许可证时,申请人前往当地局索取一份I一131表格,或电话向局索取,请局将I一131表格寄给申请人。I一131表格是专门用来申请再入境许可证的表格。上要认真写明自己的外籍永久居留登记证(绿卡)上的号,预计在何时,何地离开美国和前往的国家以及要离开美国多长时间。将填妥的I一131表格缴局,并附上2张彩色照片。最好在预定离境至少1个月前提申请,因为一般要等几个月才会批准,不过申请人不必等到回美证拿到手才离开美国。申请入可在申请书上说明,前往国家的使馆领取回美证。(4)特殊签证这是永久居民返回美国时,证明永久居留权最有力的文件。要取得该签证,申请人应向美国领事官证明,他已取得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到海外只做短暂的逗留。申请特殊签证,应索取OF一230表格,证明文件是绿卡或已失效的再入境许可证。美国领事官若认为申请人确无放弃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思,则发给特殊签证。请问初次抵达美国办理入境手续需要等待多长时间?美国对于入境手续的办理很严厉。要经过一系列手续,很耽误时间,最少需要半小时,耐心排队等待即可。入境检查手续(1)旅客被引导到入境检查室,按照入境签证的不同,排队等候检查。持非签证者(F1)应排在nonresidents(非)的队伍,持签证或绿卡者在citizensresidents(居民)的行列。(2)轮到受检时,将护照、I-20或IAP-6
6、I-9
4、及报关单一并交给官查验。要知道,持有护照及签证并不保证可以入境。因为签证只给持有人要求入境之权,准其入境与否,则操在官身上。官会核对“黑名单”,看看该外国人是否在榜上,如果过去在局有过不良记录。(3)照惯例,局官员会问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最主要的是确定来美之后的住所地(Univ)、来美的目的(Studing)、及携带多少钱等。不必紧张,从容回答即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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