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项目对移民申请人的要求较为宽容,主要包括两个关键条件:投资金额和年龄。投资100万美元(区域中心项目则为50万美元)是基本要求,投资需持续五年,到期后会返还投资款。申请人需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请,无需商业背景、教育程度或英语能力,资产来源也可通过赠与或继承。
申请美国EB-5移民签证通常需要遵循七个流程:首先,选择合适的区域中心投资项目,将投资款汇入监管银行;接着,收集齐全的材料并提交I526申请;I526批准后,转至国家签证中心;然后,支付签证费用并填写DS230表格,递交给广州领事馆进行面谈;拿到签证后,全家人可以登陆美国获得为期两年的条件式绿卡;在登陆美国21个月后,需提交I829申请,以获取无条件绿卡。需要注意的是,当前申请人数激增,整个流程可能需要1年至1年半的时间。
通过EB-5投资获得的是初始的条件式绿卡,有效期为两年。只要投资保持有效,创造了相应的工作机会,即可申请转换为无条件绿卡。条件式绿卡与无条件绿卡的主要区别在于卡的有效期,但在享受的权利和义务上是相同的,包括子女教育、生活投资、医疗和养老等权益。
美国EB-5 投资移民项目(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 于 1990年起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1993 年,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地区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投资额由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并将“应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之就业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美国EB5投资移民是外籍公民通过在美国企业投资,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从而获取绿卡的移民签证类别。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扶持经济落后和压力大的乡村与不发达地区。近年来,EB5项目申请人数激增,导致排期现象严重。为解决这一问题,2022年美国新法案落地,为特定类型项目预留签证,无排期。
EB5投资移民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投资者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有资格申请绿卡,前提是他们在美国企业投资,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
关于EB5的超长排期问题,实际上,该项目在1990年首次出现,2005年中国申请人开始出现,2011至2015年达到申请人数高峰。由于中国等地区申请人数量超饱和,导致了排期现象。根据美国移民局的排期公告,2024年1月,才轮到2015年9月8日之前的申请人获得绿卡。
新政策对EB5投资移民带来了诸多利好。首先,双递交政策使得投资者可以在递交I-526E申请后直接递交I-485,解决了合法工作身份和进出美国不受限制的问题。其次,新法下的最低投资期为2年,如果投资期未满两年I-526或I-526E申请还未审理,投资者可以还款而不影响审批。此外,新政策还提供了“子女冻龄”保护,即在提交I-526E时冻结子女年龄,确保其在申请流程中保持年轻状态,直至获得永居。
美国EB5移民操作流程分为三个阶段:I-526申请阶段、临时绿卡阶段和I-829阶段。在I-526申请阶段,投资者递交I-526E或I-526申请,等待移民局审批。临时绿卡阶段,当项目预审批I-956F获批后,投资者的I-526E申请将进入审批流程。根据国务院签证公告牌,若当时预留签证有排期,则需等待排期后继续申请。I-829阶段,投资者在获得临时绿卡21个月后递交I-829申请,移民局批准后获得永久绿卡,完成EB5移民程序。
综上所述,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为寻求在美国投资与生活机会的外籍公民提供了途径。随着新政策的实施,EB5投资移民程序得到了简化,为投资者带来了更多便利与优势。然而,由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政策动态,把握最佳申请时机。虽然2023年被视为一个窗口期,但EB5项目仍有可能再次迎来“井喷期”,因此,及早行动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EB5项目对申请人的要求包括投资100万美元,区域中心投资项目则需50万美元,投资期限为五年,投资款到期可返还。申请人需年满21周岁,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请,无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要求,资产来源不限于个人积累,赠与、继承等方式均可。
EB5申请共有7步骤,首先选定区域中心投资项目并将投资款汇入监管银行。接着搜集所有材料提交I526申请,I526批准后转移至国家签证中心。国家签证中心会通知缴纳签证费并填写DS230表格,转至广州领事馆。在广州领事馆进行面谈后取得签证,全家登陆美国获取有条件绿卡。登陆后21个月内需提交I829申请,以获取无条件绿卡。目前申请人数激增,从提交申请至获得移民签证大约需要1年至1年半的时间。
通过EB-5投资获得的是为期2年的条件绿卡,满两年后只要投资款未撤回且创造了相应的就业,即可转为无条件绿卡。条件绿卡与无条件绿卡的主要区别在于卡面有效期,但在权利与义务方面完全一致,包括子女教育、在美投资生活、医疗养老等。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投资资金也从原来的100万美元减少至50万美元。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其中著名EP-5服务商盛富资本提供专业EB-5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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