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细
新闻当前位置:新闻详细

上海应急贷款无中介|上海推出“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应急贷”,文旅等两类企业受益

上海正规银行机构放款——上海助贷

电话微信: 18516063429 ,欢迎咨询上海应急贷款无中介,当天放款,[公积金贷最低2.55%额度300万-1000万],[法人贷年化3.8%额度最高1000万],[企业贷贷5%最高1000万],[房产抵押贷最低3%],[大额垫资万6元每天],[车抵GPS或不押车]

上海推出“小微企业营运资金应急贷款”

4月2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实施“小微企业营运资金应急贷款(2020年)”(以下简称《通知》),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克服暂时困难。

本通知支持上海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实施“小微企业营运资金应急贷款”;对担保机构为应急贷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给予风险分担和补偿;对担保机构开展上述业务,降低担保费率,取得明显成效,给予适当的保费补贴。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在疫情期间不抽贷、不断贷款、不压贷款,主要用于缓解小微企业的“收入荒”,通过改变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不还本续贷等方式。、“现金荒”、“用工荒”、“原料荒”、“物流荒”所需的营运资金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通知》重点支持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包括旅游、住宿、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两类群体。;第二类是国家和上海鼓励发展的制造业,受疫情影响推迟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

附件: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小微企业营运资金应急贷款(2020年)”专项服务方案实施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市支持疫情防控服务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中央财政拨款的使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上海小微企业营运资金应急担保贷款”,实施担保业务补偿和降费奖励,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克服暂时困难,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现将专项服务计划通知如下:

上海应急贷款无中介

一、总体安排

结合国家政策和小微企业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科学合理使用,依托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本市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实施“小微企业营运资金应急贷款”;对担保机构为应急贷款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给予风险分担和补偿;对担保机构开展上述业务,降低担保费率,取得显著成效,给予适度的保费补贴。

二、推出“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应急贷款”

鼓励本市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参与上海分行和全市各类融资担保机构实施“上海小微企业营运资金应急贷款”。疫情期间,金融机构主要用于缓解小微企业的“收入荒”,如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现金荒”、“用工荒”、“原料荒”、“物流荒”所需的营运资金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担保机构为上述信贷业务提供融资担保,结合小微企业以往的发展和融资情况,科学判断疫情影响程度,确定担保与否,确定担保规模。担保机构必须按时规范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的业务信息。

三、服务企业对象

重点支持疫情期间受到重大冲击的本市小微企业(符合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的规定),包括两类:

Ⅰ类别:旅游、住宿、批发零售、交通、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行业的小微企业;

Ⅱ类别:属于国家和城市鼓励发展的制造业,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

企业登录https://ssme108.wjx.cn/jq/56182190.aspx,在线填写应急贷款需求申请。相关需求将集中推广到全市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

四、风险分担和补偿的方法

对于参与“应急贷款”的担保机构,自2020年1月25日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在合理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1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补偿比例在合理范围内:

1、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担保机构履行担保责任后,根据实际赔偿损失部分(扣除收回的赔偿、再担保机构的再担保责任部分和其他政府给予的风险赔偿等)给予一定的赔偿。其中:Ⅰ类企业代偿补偿比例不超过70%;Ⅱ代偿补偿比例不超过50%的企业。担保机构在财政补偿后追回的款项,扣除相关追索费用后,按代偿补偿比例返还。

2、担保费率低于市场平均担保费率且效果明显的担保机构,经批准后,按不超过担保金额1%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

五、日常管理和奖补资金申报

1、参与本专项服务计划的担保机构应在月底前提交“小微企业营运资金应急贷款”融资担保业务,包括担保业务规模、业务细节、保费收取、逾期赔偿等。担保机构应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将于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组织开展担保补偿和奖励补偿资金申报,按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贷款担保业务。

3、担保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财务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相关绩效考核,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3日

【流翼 BANK FINANCING】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电话wx: 18516063429

我司专注于为上海小微企业、行业精英策划优质融资方案。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了高性价比的融资方案,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站式助贷融资服务平台

上海应急贷款无中介

Copyright2025流翼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