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 报名时间
一般在每年4~5月份报名。(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
2012年全国医师资格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2)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3月16日~4月6日,各地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考试动态。
◇ 考试时间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一般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
2012年医师资格技能考试时间安排:
2012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考试动态。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