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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个人买房提取公积金|上海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上海正规银行机构贷款——上海贷款

电话+V: 18516063429 ,很多朋友也关注上海公积金个人买房提取公积金当天放款公积金信用贷最低3.85%,额度300万-1000万、法人贷年化5%,额度最高1000万、企业贷授信5.5%,最高1000万、房产抵押贷最低3%、大额过桥垫资万6/天、不押车贷款

一、上海买房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如果有公积金的职工买房,都是选择的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与组合贷款更加的划算。那么,上海买房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上海买房公积金提取3个工作日左右到账。神氏原则上是在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个人公积金账户内,游颂散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也有的地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所以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
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1、要求贷款申请人在办理贷款之前必须是已经六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上海住房公积金;
??????2、在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时候要求申请人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20%;
??????3、借款人必须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没有其他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4、夫妻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为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双方均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海买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1、那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其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第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当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在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在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樱氏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二、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2023

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有许多人也曾想过要怎么提取出来。其实提取的方法还是有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上海公积金提取的几种方法。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20231、租房提取,条件:申请人在上海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2、买房提取,条件: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3、离沪提取,条件:外省市户籍职工上海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封存、连续停缴满半年及以上,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搜渗款委托及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孙悉公积金账户余额。上海公积金提取步骤1、首先打开手机微信,用微信搜索上海公积金公众号进行关注。2、然后打开上海公积金页面,点击我的账号,在弹出的上拉菜单再点击网上业务办理。3、进去以后点击个人租赁提取。4、此时会跳转到下一个页面世凯脊,要求我们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或者身份证账户进行验证登录。5、登录进去以后,首先需要进行个人网上协议申请,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6、填写完后,点击租房提取申请,点击确定。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7、最后点击提交,然后会显示提交成功,等待申请结果(申请结果会三个工作日内发送短信给你,请留意查收)。以上就是上海公积金可以提取的几种方法,大家可以看自己满足其中哪些条件,然后选择对应的方式进行提取吧。

三、上海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携带所需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再到承办银行提取;或通过网上申请提取一、办理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7、离休、退休的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出境定居的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11、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办理材料(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册厅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四)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五)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需准备的各项材料1、职工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2、职工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贷前提取凭证等证明材料不申请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证明材料已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3、职工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省份为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户籍所在省份的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提供购房胡早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户籍地证明材料等4、职工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省份非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户籍所在省份的但市公积金中心能够通过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从外省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获取职工房屋交易真实性的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5、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原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用地证明、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6、职工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应当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此后续提应当提供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贷款合同、提前结清贷款凭证等证明材料7、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条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1)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2)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无房产的证明信息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代为查询8、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符合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或者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条件之一,且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1)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提供由市或者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税控发票等证明材料(1)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税控发票(居住售后公房的提供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9、职工州做隐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住房消费费用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1)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联系单、房租发票或者收据等(2)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物业服务发票或者收据等(3)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维修费或者相关材料费发票等职工同时还应当提供以下任一项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证明材料(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证明等证明材料(3)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的证明、病历证明、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等证明材料10、职工离休、退休的,应当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等证明材料11、职工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明材料12、职工出境定居的,应当提供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者签证及其翻译件等证明材料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1)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2)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确定其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三、办理流程方法一:现场提取Step 1:用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Step 2:公积金中心一次告知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同时发放《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Step 3: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Step 4:单位核实真实后出具证明,并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同时提供单位、个人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填写相关事项,同时加盖预留印鉴Step :5:提取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工作中心人员予以审核Step 6: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在申请人单位证明上签字Step 7: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Step 8:申请人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方法二:网上提取Step 1:职工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协议Step 2: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综合业务平台递交提取申请并上传电子化证明材料Step 3:等待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材料,网上提取业务审核标准与柜面业务审核标准一致,以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信息安全Step 4:网络转账,即提取住房公积金四、办理地点上海市各公积金中心具体地点如下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五、办理时限1、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2、审核准予提取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银行的储蓄账户六、温馨提示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的,除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职工同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债务以上资料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上海公积金个人买房提取公积金

四、上海市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及流程: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悉橡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睁知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猛没。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五、上海人怎么提取公积金

上海人在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提取条件,如购买自住住房、缴纳房租或退休等条件,可以凭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户口迁出本茄汪枝颤敏市或者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和第二款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当同时注销。第十九条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户成员或者非同户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扩展资料: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三条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单位陵耐,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或者注销缴存登记,并且在办妥手续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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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个人买房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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